尊敬的电信用户: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要求,我公司将于近期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范围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适用发票类型为中国电信冠名普通机打发票、卷式发票,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电信用户从2016年5月3日起可通过营业厅、网上营业厅gd.189.cn、10000号或客户经理等多渠道实名办理电子发票推送业务。
三、电子发票上线后,发票将根据用户需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用户指定的电子邮箱,用户可通过电信推送的电子发票邮件查看、下载和打印发票,也可自主通过登陆网上营业厅gd.189.cn,自助查询 、下载和打印电子发票,也可通过营业厅办理电子发票打印业务。
详情可咨询客服热线10000号及当地营业厅,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附:
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电子发票推送客户信息登记指引:
(1)网厅入口路径:网厅首页gd.189.cn----享智能----个人信息----电子发票投递设置
(2)具体链接:gd.189.cn/item/20100062.html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16年05月20日?